一、用印
1、出境
本人申请报告---处领导审定并签署意见--—出具相关证明—-政治部审核签署单位意见并盖章。
2、其他
本人申请报告——处领导审定并签署意见——给予盖章
二、接转组织关系
根据学院机关党委介绍信——退休老同志持介绍信到离退休工作处报到登记——将组织关系转所在支部
三、阅文
根据有关文件规定,经离退休工作处联系---离退休党员可到学院机要室领取相关文件——送到阅文处——阅文完毕收齐有关文件送回机要室。
四、后事处理
根据离退休人员家属报告病故的通知——通知政治部人事处、离退休人员原所在单位及院领导——拟制讣告在学院范围、离退休各支部公告——组织学院领导、相关部门在职人员、离退休人员代表看望慰问死者家属——通知死者家属到政治部人事处办理丧葬费、一次性抚恤金等有关事宜——通知死者家属到计财处领取丧葬费、一次性抚恤金有关费用。
五、接收新退休人员
根据学院政治部办理退休人员有关手续规定,按照人事处下发退休人员文件通知及名单---离退休工作处填写“退休人员登记表”----接受机关党委转递退休党员同志的组织关系----向退休新同志宣传有关离退休政策。
五、办理离休人员健康疗养
根据上级机关有关文件精神---符合条件的离休干部本人申请---填写离休人员体检表---经相关医院体检并同意外出---家属签字---报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参加健康疗养。
六、组织离退休干部参观考察工作
落实参观地点、时间、经费、交通等有关事宜---通知本人到医院体检---组织体检合格者前往参观。
七、重大节日慰问
拟定慰问对象、经费---报告分管领导审批、党委批准---陪同院领导走访慰问有关对象
八、高龄补贴办理
离退休工作处统计上报年满70周岁人员名单---政治部人事处审核---计财处财务科核发。
九、慰问生病老同志
本人或家属告知---报告分管领导---3日内前往看望慰问。
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六日